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
6月11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的有关内容,并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
市委书记万正峰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起鹏,邵景良、张锦印、刘建茂、周东柯等市级领导参加集体学习。
会上,市级领导干部首先进行了一个小时的自学。接着,邵景良、刘建茂、周东柯、张相坤、张勇、牛全瑞现场作了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廉洁纪律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众纪律是党的纪律体系中与群众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内容,是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刚性约束,是克服党脱离群众危险的根本保证。两者都是全体党员干部在从事公务活动、行使公职权力、处理党群关系等过程中必须遵循的重要行为规则。
会议强调,要严明廉洁纪律,守牢廉洁自律的为政底线,筑牢持家交友的清廉防线,抓牢监督执行的纪法战线,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严明群众纪律,站稳人民立场,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锤炼务实作风,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本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彰显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要坚持学用贯通,强化知行合一的实践导向,突出经常性、注重针对性、增强系统性,带头将党纪学习的过程转化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引导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进我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奋发进取、笃行不怠,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交出一份令全市人民满意的“半年答卷”。(濮阳日报 记者 王莹)
Copyright © 濮阳市直工委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濮阳市直工委 联系我们:0393-4414273 投稿邮箱:pyjgdjtg@163.com
网站标识码:CA172590000412480130001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2021015017号
41090202000445号 网站管理